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档案管理网络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档案管理网络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员工的档案被管理员给烧了,当初的管理员也给出证明了,但现在去社保局办不了退休?该怎么办?
现在需要档案主要是确定参加工作时间,也就是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在档案里反映不出来,且社保局系统里本来就有实际缴费年限的记录。其实在单位最初办理社保个人账户时所提供的资料里也有员工的工种信息,其中包括参加工作时间,所以还需要单位人力部门和当地社保部门沟通,问题会得到解决。
员工个人档案被烧了,而个人档案是非常严谨的问题,一个管理员写了“证明”无非证明“档案”被烧。并不能涉及“档案材料内容”。如果管理员写出的材料能作为证据,那么管理员也能作伪证,所以管理员写出的材料不能作为真实的档案材料。个人档案材料当时劳动局批准有备案,单位上级部门也有“调令”,到这此地方找一找吧!(网络图)
我们公司把一部份职工烧了.和一部份扣部署.那部份都是解除劳动合同.找也上交保局当案科总是不交我们和公司以没有劳动关系不知道扣署我们当案为什么.公司以停产停工.老细可能以进入火化炉了。
档案没有了,办理退休是非常难得事,所有出具的证明一律无效,如果是证明能够帮助你退休,那么所有没有档案的人,都出具证明都能够退休了,社保局做的对。那么怎么办呢?办法是有的,如果你是在正规的企业上班的话,一般都会保存工资单据,就是原始工资单具,只有他能证明你的工种,工资单国家是承认,他可以作为你的退休档案,但是非常麻烦,必须把你工作的所有年限的工资单月月复印才行,其他的领导签字,证人等一律不能作为证据办理退休。
管理员是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其职务行为由用人单位负责。既然,当年的档案管理人员承认档案由其销毁,那就让档案保管单位负责整理、重建档案,或者由其与社保单位交涉、说明情况。
哪些材料可以证明你目前在职?
题主没说的很详细,想必有隐情!
常规的说,证明你与现有公司或单位存在联系,并是受雇于此单位(公司)即可:
如果是国外签证之类的,那么就需要提交盖章后的证明文件和缴纳社保的清单!
如果是其他证明,比如:法庭需要,那可以证明的就很多很多了!
1.工作挂牌;
2.银行流水,工资卡流水;
3.社保流水;
4.出入门禁(有单位或公司的盖章的相关清单);
5.劳动合同;
谢谢邀请!哪些材料可以证明你目前在职:(1)现在上班族都有工作挂牌。(2)社保卡,参加工作了,企业单位必须为职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社保卡是否处于“正常状态”,还是处于“休眠状态”。(3)工作单位的证明。(网络图)
感谢您的邀请。
首先,在职职工是指在单位中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不包括外方及港、澳、台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六个月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或符合劳动保障部门关于认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条件的在岗职工,不包括已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离岗职工。
针对用什么材料可以证明自己在职这个问题,首先您可能是办理签证需要,也可能是因为处理与公司的劳动关系等。
1.其实,最简单直接的办法就是开具在职证明,由公司加盖公章,要写明基本信息,工作年限,岗位等,具体如下图范文样式,如果您是公司法人,请再附一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如果,不想麻烦公司开具,也可以准备您的工作证,考勤表,单位缴纳医保的缴费记录,月工资条,公司月工资打款记录,还有同事的相互证明,如果您是公职人员,还可以拿出公职人员任职证明。
大约就是这样,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雍正朝的“台谏合一”制度指的是什么?
谢谢悟空邀请。
首先"台谏合一"要搞清楚的是"台"是什么?"台"指御史隶属的机构――御史台。御史也就是记事掌管文档的官员,也许还有更广泛的职能,我们只需知道它是朝廷官职级别的称谓就行了。"谏"为谏官,朝延称谓也叫给事中,职能主要是谏诤和封驳。谏诤是对皇帝行为进行规谏,封驳指的是对皇帝下发的政令认为不合适的***取封还回去的职能。本来台谏是分属不同的职能部门,一个负责对官员朝臣,一个负责对皇帝君旨。雍正帝继位后为了更好地加强君主统制专政,实行了"台谏合一"。
雍正皇帝本质上就是一个乾纲独断的君主,最是厌恶官员结党营私。之前因为台谏分属不同职能部门,存在朝政处置不力,互相推诱的现象。正是为了整顿朝政颓风,雍正帝才会实行改革新政,坚决打击言官把持言路的风气。而雍正帝是亲身经历了康熙晚年诸皇子夺嫡之争的,他看得清清楚楚的是言官在康熙两废太子中因有"风闻奏事"权而扰乱了朝政的现象。更重要的是身为朝廷命官的给事中竟然为皇子管家政成为皇子门客做事自然以维护自家主子为主这一现实现象使得雍正帝下定决心要归拢君权,这也是实行"台谏合一"的根本原因。
雍正帝改制的"台谏合一"更好地实现了君权高度统一,使君王更大程度地掌握了與论的主导权,达到了强化君主自身权力的目的。
唐 宋 时以专司纠弹的御史为台官,以职掌建言的给事中、谏议大夫等为谏官。两者虽各有所司,而职责往往相混,故多以“台谏”泛称之。
明 初废谏院,以给事中兼领监察与规谏,两者开始合流。至 清 雍正 元年,又使之同隶都察院,于是台谏完全合二为一。
宋 苏轼 《谏买浙灯状》:“台谏有如此数人者,则买灯之事,必须力言。”
宋 李纲 《上渊圣皇帝实言封事》:“立乎殿陛之间与天子争是非者,台谏也。”
《宋史·萧服传》:“ 服 文辞劲丽,宜居翰苑。朕爱其鲠谔,顾台谏中何可阙此人!”[1]
明 沈德符 《野获编·台省·言官劾父》:“台谏在事,遇大奸居位,即奋笔而弹,不避亲嫌。”
回答者:季我努学社青年会会员 林小静
在中国古代的监察法制体系中,有着“谏官司言,御史司察”的说法,其中给事中是古代言谏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六科给事中有言谏和封驳权,“凡制敕宣行,大事复奏,小事署而颁之。如有失,封还执奏。内外章疏,分类抄集,参署付部,驳正其违误焉”,都察院为御史主管机关,具有监察职能。清初沿袭明制,六科给事中仍享有进谏与监督之权,对专制皇权起到了牵制作用。雍正元年(1723年),皇帝下令六科给事中归属于都察院,这样给事中的谏言权被削弱,由牵制皇权变成监察百官,给事中与都察院的职责趋于一致,是以称为“台谏合一”,又称“科道合一”,这一制度的建立终结了我国古代监察法制中的谏议制度。
六科给事中
所谓“台谏合一”,“台”指的是御史隶属的机构御史台,“谏”意即谏官六科给事中。自雍正朝之前,古代的台、谏仍是并行的两个机构,直到雍正元年规定由都察院决定六科给事中的人选,从这一意义上而言,给事中已从与御史并列的官职成为后者的僚属。雍正帝此举一方面是出于避免监察机构职能重叠的现象,但更重要的是削弱给事中原有的牵制皇权的封驳权,从而强化君权,构建非制度化的决策体制。
网络图
“台谏合一”后最为明显的变化是给事中“言谏权”的消亡,此前给事中具有向皇帝谏言的权力,顺治帝在位时曾特别鼓励给事中要直言善谏,他谕令百官说“朝廷设言官,原为绳衍纠谬,事关朕身尚许直言无隐藏”,但是“台谏合一”后六科给事中的言谏权转化成了“据实陈奏”权,从而限制了其谏言,对皇权的牵制作用大为减弱。此外,给事中原本享有的“封驳权”逐渐丧失了其意义,“封”是针对皇帝的诏令,“驳”是针对臣子的奏章,但雍正朝设置的军机处、密折制度等都对其构成了挑战。此后,给事中只有“纠举百官”的职能,形式和意义大为不同。
台谏制度的“台”是指御史台,最高长官是御史,是秦朝以来,历代设置的用于监察百官的机构。“谏”是指谏官,最高长官是谏议大夫、给事中,是秦朝以来,历代设置的用于规劝或向皇帝提意见的机构。明清时期的谏官为六科给事中。给事中的核心职能,可以概括为“ 谏诤封驳” ,谏诤权即对皇帝失当的行为进行规谏,以及对朝廷不合理的决策提出异议。封驳权包含两个方面:“ 封” 是指对以皇帝名义下发的诏书,认为诏书不合时宜,可以封还;“ 驳” 则针对臣僚上奏给皇帝的奏章,如有不当之处,该部门可予以驳正。“ 封” 针对皇帝下发的下行文书, “ 驳” 则针对上奏皇帝的上行文书。
在雍正之前,台和谏是分开设置、互不统属,都是***皇帝进行统治的国家机构并有相应的职权。但至雍正元年,将六科给事中并入都察院,给事中人选由都察院来选定,由都察院出具考语。将给事中置于御史台之下,使其成为下属机构,史称“台谏合一”。
台的职责是监察百官,是对皇帝以下的各官员的。而谏的职责是,是围绕皇帝进行。皇帝与普通人类似,都可能犯错误。要减少错误,使政治清明,就要虚心纳谏。唐太宗以纳谏著称,创造了贞观之治的***盛世。朱元璋要充分发挥给事中的作用,留下规矩,不准斩杀谏管。都是从历代的历史中,认识到谏议的重要性。雍正将台谏机构不再分立,使六科给事中官员只能也监察化,原有的“ 封驳” 、“ 谏诤” 职能变得难以行使,给事中不得不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一般官员身上。皇帝将君***力推演到前无古人的高度,自己也就变成了“聋子瞎子”、“孤家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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